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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管理系統全面啟用暫沒有發現違規情況

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暫未發現違法經營

已安裝車載機之的士均已張貼錄音錄影提示貼紙

日期 : 03-12-2020

      的士管理系統已於今日(2020年12月3日)凌晨零時起全面啟用,根據《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規定,的士必須裝有“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俗稱“車載機”),的士司機必須持有電子的士駕駛員證登入“車載機”方可合法營運。由今日凌晨零時至中午12時,治安警察局於市面未有發現的士違反上述法律經營之情況,而系統供應商報稱暫沒有發現系統出現異常情況,可見的士業界積極配合及嚴格遵守法規。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會繼續加強監察,保障的士服務正常營運,以及維護的士業界和乘客權益。

 

      根據交通事務局資料顯示,截至12月3日中午12時,共1,738部的士已安裝車載機,佔整體營運的士約九成七,只有54部的士尚未安裝,當中10部已預約陸續安裝,餘下44部的士則沒有按時赴約且未有重新預約;已安裝“車載機”之的士共錄得逾174萬宗交易數據,確定為異常數據維持在102宗,佔整體約0.006%。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呼籲相關的士執照持有人應履行責任,儘快致電2872 8000與系統供應商協調裝機時間,在完成安裝車載機後隨即恢復合法營運。

 

      此外,供應商已加派人員,對系統的安裝、維護及排查等工作進行支援,執法部門亦將繼續監察市面之的士,尤其留意尚未安裝“車載機”之的士情況。

 

      按照規定,如的士在未依法安裝有關系統或有關系統未能持續及有效運作的情況下提供的士客運服務,有關的士可被扣押,且可被即時中止的士執照;而的士駕駛員如在知悉此情況時仍繼續駕駛該的士提供的士客運服務,可被科罰款三萬元。乘客可憑的士上的電子錶旗或車廂張貼的錄音錄影提示貼紙,識別車輛是否合法經營,如有懷疑,可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6363或治安警察局熱線28374214尋求協助。

 

      (由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聯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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