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申請資格︰

  1. 已具備“橫琴單牌車”或“粵澳兩地牌”資格的車輛,可同時申請“澳車北上”嗎?
  • 不可以。車主需先為車輛取消獲批之“橫琴單牌車”或“粵澳兩地牌”資格後,該車輛才可申請“澳車北上”。

 

  1. 倘車主同時持有兩台車輛,其中一台A車具備“橫琴單牌車”或“粵澳兩地牌”資格,另一台B車沒有相關資格,車主可以為B車申請“澳車北上”嗎?
  • 可以。

 

  1. 車主可以為已具備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個人配額或公司配額)的車輛,同時申請“澳車北上”嗎?
  • 在申請人和車輛符合“澳車北上”申請資格的情況下︰

        i.   倘車輛僅為個人持有,可以。

        ii.  倘車輛由個人及公司共同持有,可由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提出申請。

        iii. 倘車輛僅由公司持有,不可以。

 

  1. 車輛所有人(車主)為個人企業主、公司或公益法人,有關車輛可以申請“澳車北上”嗎?
  • 不可以。根據《廣東省關於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的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三條,年滿18周歲並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即“回鄉證”)的澳門居民才可申請“澳車北上”資格。

 

  1. 如澳門機動車由多位車主共同持有,各車主可否以同一車輛分別作出申請?
  • 如澳門機動車由多位車主共同持有,僅可由其中一位車主為車輛申請“澳車北上”資格。申請人在網上申請“澳車北上”後,需提交經申請人以外的其他車輛所有人(車主)簽署之聲明書(http://www.dsat.gov.mo/pdf/092-DDAVC.pdf )、車輛所有人登記車輛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不包括申請人)。申請人可透過交通事務局網上預約系統(https://www.dsat.gov.mo/dsatbooking/ )預約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或前往市政署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提交。

 

  1. 被內地定義為非營運微型載客汽車可否申請“澳車北上”?
  • 對於在澳門註冊並在內地被定義為非營運微型載客汽車(排氣量1000cc以下)的車輛,如其車長小於6米且座位數不超過9座(含駕駛人座位),則車主可以申請“澳車北上”政策。

 

  1. 如何查閱車輛的車長是否符合申請要求?
  • 可於交通事務局“查詢車輛資料”網頁https://www.dsat.gov.mo/r/vq.htm的“車輛其他資料”欄目中查閱。

 

  1. “澳車北上”申請獲批後,有效期為多久?可否續期?
  • “澳車北上”申請獲批後,車主將獲發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等文件,該證有效期是根據《管理辦法》第七條,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有效期一致,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不可續期,須再次提出申請。澳門機動車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再次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內地相關部門將重新核發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該牌證將沿用原號牌號碼。

 

  1. 哪些情況會被限制或不予受理再次申請?
  • 詳情可參閱《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申請手續︰

  1. 申請“澳車北上”有何手續?

 

  1. 完成預約“註冊入境申請”後,是否可在該預約日期通關?
  • 預約“註冊入境申請”後,申請人還需要於所預約之當日填寫車主資料、提交文件及綁定駕駛人等,及後需要申請跨境車輛資料證明、預約驗車、購買相關保險、採集備案信息(倘需)及繳付車輛邊境通行證相關費用等,在申請獲批後,才可預約通關。具體流程可查閱圖文包(按此查閱)。

 

  1. 曾經在邊檢部門備案生物特徵信息(即內地自助通關)的駕駛人,需否再次進行“採集備案信息”程序?
  • 對已經在邊檢部門備案的駕駛人,無需再到邊檢部門作現場採集備案。

 

驗車︰

  1. 驗車時需要帶備任何文件嗎?驗車可否委託他人辦理?
  • 前往驗車時需帶備登記摺、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及車輛資料證明正本(如申請以電子方式直接送往新通達則無需出示)以及經辦人身份證件正或副本。
    驗車可委託他人辦理。驗車相關資訊由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作出通知,倘有查詢可聯絡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電話28851133/微信公眾號︰

  1. 向新通達車檢中心提交的“跨境車輛資料證明”,該中心對該證明有期限上的要求?
  • 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接受三個月內簽發之證明,但最終以該中心檢驗要求為準,倘有查詢可聯絡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電話28851133/微信公眾號︰

  1. 因申請“粵澳兩地牌”或“橫琴單牌車”已在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完成驗車的車輛,及後註銷上述牌證再申請“澳車北上”,是否仍需重新前往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驗車?
  • 需要。
    此外,已註銷“粵澳兩地牌”或“橫琴單牌車”資格的車輛,在送檢前應先除掉車頭擋風玻璃上的“粵澳兩地牌”或“橫琴單牌車”車輛電子通關卡,以免干擾“澳車北上”車輛電子通關卡的感應。

 

 

  1. 倘車輛已在澳門驗車,是否仍需要透過“澳車北上”系統預約及前往新通達車檢中心驗車?
  • 是,但視乎車輛首次註冊時間,分別有以下驗車安排:

          i. 自首次註冊未滿六年,只須作“唯一性”特徵查驗。

          ii.自首次註冊超過六年的車輛須進行上線檢驗安全性能,倘能提供半年內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正本),則只須作“唯一性”特徵查驗。

 

通關及在內地通行︰

  1. 具有“澳車北上”資格的車輛可使用哪些口岸入出內地?
  • 具有“澳車北上”資格的車輛目前僅可使用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在珠澳公路口岸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經商國家出入境管理、海關和港澳事務主管部門,逐步放寬澳門機動車通行口岸範圍,對澳門機動車經其他口岸入出內地的,參照本辦法執行,並結合口岸實際制定通關管理措施。”

 

 

  1. “澳車北上”車輛在內地行駛期間,可否由非備案駕駛人駕駛?
  • 臨時入境的澳門機動車須經大橋口岸入出內地,車輛通關時,必須由備案駕駛人駕駛。澳門機動車入出廣東的保險服務、口岸通關及交通安全管理等,由雙方依據各自法律法規、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管理。

 

  1. 倘車輛駛入內地後不足24小時,會否視作已停留一天計算?
  • 為進一步便利居民當日往返內地,倘車輛進入內地及返回澳門的時間在24小時內不視作一日計算,而不足1日的時數不會累計。

 

  1. 如澳門機動車在內地被偷、損毀或者失靈,該如何處理?
  • 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立即向內地海關及公安機關報告,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註銷及轉讓︰

  1. 如車輛因號牌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等發生改變,或者所有權發生轉移,或者已在澳門註銷登記的,車主需如何處理?
  • 根據《管理辦法》第八條,澳門機動車如因號牌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等發生改變,或者所有權發生轉移,或者已在澳門註銷登記的,駕駛人應當將車輛駛離內地,返回澳門,機動車所有人應及時向珠海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註銷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四條,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予以退辦;對已取得的牌證按照規定予以撤銷,並自撒銷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同一申請人提出的澳門機動車進入內地的申請。

 

  1. 是否註銷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後,才可轉讓車輛?
  • 車主如欲轉讓車輛,應當將車輛駛離內地,返回澳門,並應及時向珠海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註銷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後,才可轉讓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