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珠澳大桥东接香港特别行政区,西接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的组成部分和跨越伶仃洋海域的关键工程,建成后将形成连接珠江东西两岸新的公路运输通道。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覆了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3月31日,交通运输部批覆了其初步设计。该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其中,海中桥隧主体工程(粤港分界线至珠海和澳门口岸段)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海中桥隧工程香港段(起自香港石散石湾,止于粤港分界线),三地口岸和连接线由三地各自建设。海中桥隧主体工程约29.6公里,采用桥隧结合方案,穿越伶仃西航道和铜鼓航道段约6.7公里采用隧道方案,其余路段约22.9公里采用桥梁方案。海中桥隧主体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主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覆,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项目投资额总计为480.64亿元。根据三地政府协议的相关规定,2010年7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正式成立,承担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