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供外來車輛使用的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東停車場位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東側,由地庫一層、地下及地面一至五樓構成,出入口均設於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東側的街道,當中設有3,000個向公眾開放的泊車位(因應公共利益的實際需要,交通事務局可變更上述的泊車位數目)。
使用方法
在擬使用日起計最多30日前直至擬使用前1個小時, 向營運實體預約,登記內容如下:
- 擬使用該停車場的車輛;
- 擬停泊的泊車時段。
東停車場的收費表
- 使用者免費使用已事先登記的泊車時段的泊車服務;
- 泊車時段分為:凌晨零時零分至上午8時前、上午8時至下午4時前、下午4時至翌日凌晨零時零分前;
- 於已事先登記的泊車時段屆滿後,每個泊車時段或不足一個泊車時段的收費為MOP$180.00。
注意事項
- 同一車輛可登記一個或多個但不超過二十四個連續的泊車時段;
- 已登記的車輛僅得在所登記的泊車時段內進入東停車場,且一旦將該車輛駛離停車場,所涉及的泊車服務隨即終止;倘使用者擬再次使用服務終止時所涉及的同一泊車時段,須於服務終止起計的一個小時後及在擬使用前最少提前一個小時,按相關規定重新預約。
- 使用者最遲應在所登記的泊車時段屆滿時將車輛駛離東停車場;
- 於已事先登記的泊車時段屆滿後,每個泊車時段或不足一個泊車時段的收費為MOP$180.00。繳付上述費用後,應在三十分鐘內將車輛駛離停車場,否則須重新繳付費用;
- 使用者不得變更為泊車而作的任何登記,但得最遲於已登記的泊車時段開始前一個小時,向營運實體取消登記。
- 倘車輛沒有使用已登記的泊車服務的紀錄在三十日內累積達兩次,則自第二次發生該情況時起計的十五日內,不得預約或使用泊車服務。
- 停車場准許泊車的期間上限為連續八日。
- 已登記車輛僅得在登記泊車時段內進入澳門東停車場。
- 已登記車輛僅得在登記泊車時段內進入澳門一次,否則澳門當局有權拒絕相關車輛入境。
- 澳門口岸管理區現時未設有車輛燃料補充站及車輛充電設施。
- 購買澳門保險請按此。
- 行駛港珠澳大橋保險資料:澳門(請按此)和香港(請按此(保單有效日期最短由七日起))
泊車轉乘計劃
如不具跨境私家車配額之香港車輛,亦可將車輛停泊於東停車場內,惟駕駛者須先向香港運輸署作出申請,詳情可瀏覽香港運輸署之宣傳單張。
不獲許可的泊車
- 非經營運實體特別許可,禁止具下列特徵的車輛使用東停車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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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超過九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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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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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重量超過3.5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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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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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超過2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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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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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於四輪的機動或非機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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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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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有可對停車場、停車場內任何使用者或停泊的車輛的安全構成危險的物品,尤其是有毒、不衛生或易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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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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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的廢氣超過法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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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且發出第3級別/橙色或以上風暴潮警告時,東停車場地庫的第一層在隨後九十分鐘關閉;但在關閉期間,已在該層停泊車輛的使用者仍可將其車輛駛離該層。
適用法例
補充適用《公共泊車服務》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3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以及其他適用法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