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



  • 不設親臨辦理。可於內地辦公日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透過“澳車北上”信息管理服務系統(https://macaoapply.singlewindow.gd.cn/)或下載“澳車北上”App 於網上申請。

 

       

 

  • 新申請:

具體辦理手續,申請人可瀏覽 “澳車北上”四步曲圖文包,並按系統發送的提示信息,適時跟進處理。

 

  • 手續主要包括:
  1. 實名認證及賬號註冊,以及預約註冊入境申請日期
  • 申請人在後續提交“注冊入境申請”時,應確保已具備“跨境車輛資料證明”;
  • 網上申請“跨境車輛資料證明”(申請按此),並選擇“辦理跨境車輛資料證明”及“以電子方式直接送往新通達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1. 入境申請︰
  • 申請人獲通知“跨境車輛資料證明”發送至新通達車檢中心後,按預約日期提交入境申請及綁定駕駛人(最多2名且駕駛人備案後不得新增、取消或變更);
  • 網上預約驗車及按時前往新通達車檢中心驗車(具體驗車項目,詳見下表1);按相關車檢中心要求,“跨境車輛資料證明”自簽發日起計,須在三個月內預約及完成驗車;
  • 購買“澳車北上”保險及填報相關資料;
  • 採集備案信息(倘需);對未在邊檢部門備案生物特徵信息(即內地自助通關)的駕駛人,在收到通知後前往內地邊檢進行採集備案;
  • 網上繳付車輛邊境通行證相關費用;
  • 入境申請審批通過後,申請人可取得“資格確認函”、“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及澳門海關簽發的“車輛邊境通行證”。

 

表1:“澳車北上”新申請需進行的驗車項目

車輛註冊登記年期

(1)“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1)

(2)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即上線檢驗)

需前往獲內地認可的車檢中心?

6年以下

需要

不用

需要

 

需進行第(1)項“唯一性”之檢驗

6年或以上

需要

需要,但可提交半年內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替代相關證明(2)

需要

 

需進行第(1)項“唯一性”及第(2)項上線檢驗,但如左述,第(2)項上線檢驗,可提交相關結果表作替代

備註:

1.       按照獲內地認可的驗車機構資料,“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包括外觀、品牌類型及輪胎等車輛資料;

2.       倘申請之車輛在新申請進入“交警預審”(2/8)階段時,於交通事務局存在檢驗日期在半年內且結果為合格之車輛檢驗結果表,系統便會自動上載相關證明;倘申請人在上述階段後,才具備上指的結果表,申請人可在驗車時提供相關結果表予車檢中心。倘需補領相關結果表可透過“一戶通”我的車輛及交通事務局查詢車輛資料頁面(查詢按此)下載,又或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補領(無須預約)。

 

 

 

已具“澳車北上”資格之澳門車輛,可於“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屆滿前30天,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提出再次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的,珠海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重新核發相關牌證。

 

手續主要包括:

 

  • 符合再次申請條件的車輛,在沒有改裝或更改車輛特徵下,可獲豁免提交“跨境車輛資料證明”(即申請人毋須事前繳費申請相關證明);

否則,需事前網上申請“跨境車輛資料證明”(申請按此),並選擇“辦理跨境車輛資料證明”及“以電子方式直接送往新通達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審批所需時間:5個工作天)。

 

  • 倘需之驗車(具體驗車項目,詳見下表2)

 

  • 購買“澳車北上”保險及填報相關資料;(申請到達交警備案 (即6/8)階段,需待新保險生效後,內地部門才會繼續進行審批。)

 

註:系統會發送提示信息,申請人應適時跟進處理。

 

表2:“澳車北上”再次申請需進行的驗車項目

車輛註冊登記年期

(1)“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1)

(2)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即上線檢驗)

需前往獲內地認可的車檢中心?

6年以下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豁免此項:

·         在車主和車輛不變的情況下;

·         通過“澳車北上”驗車日起計兩年內提出再次申請(2)

·         沒有改裝或更改車輛特徵,例如:沒有更改車身安裝配件、顏色、用途及更換車牌編號等等(3)

·         期間沒有註銷申請。

不用

倘已獲豁免“唯一性”查驗,無需前往車檢中心。

 

否則,需到車檢中心進行第(1)項“唯一性”之檢驗。

6年或以上

需要,但可提供半年內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替代相關證明(4)

倘已獲豁免“唯一性”查驗,亦能提供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替代相關證明(4) ,無需前往車檢中心進行檢驗。

 

否則,需視車況到車檢中心進行第(1)項“唯一性”及第(2)項上線檢驗。

註:

  1. 按照獲內地認可的驗車機構資料,“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包括外觀、品牌類型及輪胎等車輛資料;
  2. 申請人可在“澳車北上”系統,“申請者資料”分頁內的驗車信息,查閱上一次檢驗日期資料;
  3. 上述的改裝或更改車輛特徵的項目內容可參閱澳車北上專頁的常見問題集: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index.aspx?a_id=2000013
  4. 當車輛註冊登記達6年或以上時,車輛須進行上線檢驗及取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申請人可到獲內地認可的驗車機構進行安全檢驗及取得相關證明,或提供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以及檢驗日期在半年內的車輛檢驗結果表;其中,自2024年5月23日起,倘申請之車輛在再次申請進入“交警預審” (2/8)階段時,於交通事務局存在檢驗日期在半年內且結果為合格之車輛檢驗結果表,系統便會自動上載相關證明,未能自動上載者,可透過“澳車北上”系統內的線上諮詢功能聯繫客服上載;倘申請人在“交警預審”(2/8)階段後,才具備上指的結果表,申請人可按照系統指示自行點選“查詢及上載”,系統將直接上傳提交相關車輛檢驗結果表。系統會發送提示信息,申請人應適時跟進處理;
  5. 如使用“澳車北上”系統註銷車輛後,使用該車輛再次提交入境申請,需重新進行各項檢驗,包括“唯一性” 車輛特徵查驗;

 

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