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安排


  • 新申請需進行的驗車項目

車輛註冊登記年期

(1)“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1)

(2)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即上線檢驗)

需前往獲內地認可的車檢中心?

6年以下

需要

不用

需要

 

需進行第(1)項之“唯一性”檢驗

6年或以上

需要

需要,但可提交半年內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替代相關證明(2)

需要

 

需進行第(1)項“唯一性”及第(2)項之上線檢驗,但如左述,第(2)項上線檢驗,可提交相關結果表作替代

備註:

1.       按照獲內地認可的驗車機構資料,“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包括外觀、品牌類型及輪胎等車輛資料;

2.       倘申請之車輛在新申請進入“交警預審” (2/8)階段時,於交通事務局存在檢驗日期在半年內且結果為合格之車輛檢驗結果表,系統便會自動上載相關證明;倘申請人在上述階段後,才具備上指的結果表,申請人可在驗車時提供相關結果表予車檢中心。倘需補領相關結果表可透過“一戶通”我的車輛及查詢車輛資料(查詢按此)下載,又或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補領(無須預約)。

 

  • 再次申請需進行的驗車項目

車輛註冊登記年期

(1)“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1)

(2)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即上線檢驗)

需前往獲內地認可的車檢中心?

6年以下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豁免此項:

·         在車主和車輛不變的情況下;

·         通過“澳車北上”驗車日起計兩年內提出再次申請(2)

·         沒有改裝或更改車輛特徵,例如:沒有更改車身安裝配件、顏色、用途及更換車牌編號等等(3)

·         期間沒有註銷申請。

不用

倘已獲豁免“唯一性”查驗,無需前往車檢中心。

 

否則,需到車檢中心進行第(1)項“唯一性”之檢驗。

6年或以上

需要,但可提供半年內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替代相關證明(4)

倘已獲豁免“唯一性”查驗,亦能提供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的車輛檢驗結果表替代相關證明(4) ,無需前往車檢中心進行檢驗。

 

否則,需視車況到車檢中心進行第(1)項“唯一性”及第(2)項上線檢驗。

註:

  1. 按照獲內地認可的驗車機構資料,“唯一性”車輛特徵查驗,包括外觀、品牌類型及輪胎等車輛資料;
  2. 申請人可在“澳車北上”系統,“申請者資料”分頁內的驗車信息,查閱上一次檢驗日期資料;
  3. 上述的改裝或更改車輛特徵的項目內容可參閱澳車北上專頁的常見問題集: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index.aspx?a_id=2000013
  4. 當車輛註冊登記達6年或以上時,車輛須進行上線檢驗及取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申請人可到獲內地認可的驗車機構進行安全檢驗及取得相關證明,或提供由澳門交通事務局發出且結果為合格,以及檢驗日期在半年內的車輛檢驗結果表;其中,自2024年5月23日起,倘申請之車輛在再次申請進入“交警預審”(2/8)階段時,於交通事務局存在檢驗日期在半年內且結果為合格之車輛檢驗結果表,系統便會自動上載相關證明,未能自動上載者,可透過“澳車北上”系統內的線上諮詢功能聯繫客服上載;倘申請人在“交警預審”(2/8)階段後,才具備上指的結果表,申請人可按照系統指示自行點選“查詢及上載”,系統將直接上傳提交相關車輛檢驗結果表。系統會發送提示信息,申請人應適時跟進處理;
  5. 如使用“澳車北上”系統註銷車輛後,使用該車輛再次提交入境申請,需重新進行各項檢驗,包括“唯一性” 車輛特徵查驗;

 

具體申請手續可瀏覽: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index.aspx?a_id=2000005

 

 

澳門新通達車檢中心

聯絡方式:

  • 電話28851133
  •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