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第38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交通事務局公告,根據行政長官的批示,批准發出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五年期常規配額共5,500個,當中個人配額4,950個及公司配額550個,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且為私人用途的輕型客車(下稱“澳門私家車")可在五年有效期內憑配額多次經港珠澳大橋往來港澳兩地。(詳見公告
https://bo.dsaj.gov.mo/bo/ii/2026/38/avisosoficiais_cn.asp#dsat)。
為免造成文件積壓,同步加快處理進度,是次申請採用按月分批通知及公佈可提交申請資料的時間,個人配額申請人須於“一戶通”/ 公司配額申請人須於“商社通”辦理抽籤申請,獲選的申請人須於指定期間內提交文件及繳付發給配額的費用(每個配額費用為澳門元1,500元)。
經文件審核,合資格的獲選申請人須按交通事務局通知,於指定時間內在網上提交香港「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費用 (港元744元),逾期未按指定的方式提交所有文件者將視為放棄其配額。
經交通事務局、珠海市公安機關及香港運輸署進一步審核,澳門海關將短訊通知獲配額人前往完成辦理「車輛邊境通行證」和「車輛通關電子標籤」(RFID)以及領取由香港運輸署發出的有效「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 和「國際通行許可證」(ICP)(請按信息提示上的指示,自行訂製車牌並安裝),而有關配額生效日期是由港方按其審批需時及牌證處理量而訂出。
整個申請流程於線上進行,而且申請人須自行留意其登記於是次申請之聯絡電話、“一戶通”或“商社通”之推送提醒
(公司配額申請人須於“商社通”設置4項權限:包括有關澳門常規配額管理人員、通知 - 提示信息管理員、辦事管理員及“電子身份識別設定”),按交通事務局規定完成繳費或補交文件之安排,逾期提交指定的申請文件或費用者將視為自動喪失申請配額的資格,交通事務局不接受任何情況下的逾期補交或繳費。
排序名單及提交文件日程
| 公佈日期 |
抽籤序號 |
提交日程 |
日期: 2026-10-30 |
個人配額序號: 1-450 (名單)
公司配額序號: 1-50 (名單) |
網上提交文件及繳費
2026-11-03上午10時至2026-12-02下午6時
網上補交文件限期(僅適用於已提交文件及已繳費之申請人)
直至2026-12-09下午6時 |
注意:局方預計於每月初按中籤序號陸續分批公佈提交日程,屆時將透過“一戶通”(個人配額)或“商社通”(公司配額)以及申請人所登記的手機號碼發送短訊通知,敬請密切留意和及時跟進。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個人配額資格:
✓ 澳門居民
駕駛員資格:
✓ 一配額最多配三名駕駛員
✓ 申請人須為駕駛員(70歲或以上除外)
✓ 澳門居民
✓ 持澳門駕駛執照/特別駕駛許可證(具輕型汽車駕駛資格)
公司配額資格:
✓ 澳門註冊公司
駕駛員資格:
✓ 一配額最多配三名駕駛員
✓ 指定駕駛員必須為公司的持有人或其屬下員工
✓ 澳門居民
✓ 持澳門駕駛執照/特別駕駛許可證(具輕型汽車駕駛資格)
車輛資格:
✓ 車主為申請人
✓ 澳門註冊私人用途之輕型客車 (須已完成汽車所有權的登記)
*已有配額之人士或公司不能參加是次申請。
申請程序: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圖文包)
(第一階段)提交意向書 (請先參閱“用戶指南”:
個人配額 /
公司配額)
有意參與配額抽籤的個人配額申請人須於“一戶通”/ 公司配額申請人須於“商社通”提交意向書,並繳交抽籤費澳門元500元。
申請人須確保所輸入的資料屬實及準確,意向書一經提交並不接受任何資料修改,倘申請人輸入的資料並不存在或有錯誤,將可導致未能參與抽籤及未能獲分發配額。此外,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所有已支付的抽籤費用將不予退還。
〈第二階段〉網上提交文件及繳費(提交文件前請先參閱“用戶指南”:個人配額 / 公司配額)
〈個人配額-“一戶通”進行〉申請人在“一戶通” 填寫資料(包括車輛資料、配額人資料、駕駛員資料; 填入駕駛員資料時可分享二維碼予對應的駕駛員,在其“一戶通”內掃碼後填寫,相關操作請參考此影片) ,申請人須上載指定文件的電子文檔及繳付發給配額費用澳門元1,500元;
審核結果將以電話短訊通知, 如需補交文件請申請人登入“一戶通”選取“我的辦事” 查閱及補交資料 。
- 私人用途車輛彩色正向四面圖照片(港方所需文件,樣本)
- 車輛的香港及內地保險證明文件 (購買香港保險須知)
- 如澳門機動車由多位車主共同持有,須提交由非申請配額之車輛持有人簽署之聲明書 (樣本)
- 最近三個月的香港聯絡地址證明(如使用其他居港人士地址,須同時提交相關使用香港地址授權書和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使用公司地址,須同時提交相關的有效公司商業登記)(港方所需文件, 樣本)
〈公司配額-“商社通”進行〉申請人在“商社通”填寫資料(包括車輛資料、配額人資料、駕駛員資料;填入 駕駛員資料時可分享二維碼予對應的駕駛員在其“一戶通”內掃碼後填寫),申請人須上載指定文件的電子文檔及繳付發給配額費用澳門元1,500元;
審核結果將以電話短訊通知,如需補交文件請登入“商社通”選取“辦事” 查閱及補交資料 。
- 公司行政管理機關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
- 代表公司簽署申請的獲授權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適用於公司授權代表簽署申請文件)
- 私人用途車輛彩色正向四面圖照片(港方所需文件,樣本)
- 車輛的香港及內地保險證明文件 (購買香港保險須知)
- 如澳門機動車由多位車主共同持有,須提交由非申請配額之車輛持有人簽署之聲明書 (樣本)
- 最近三個月的香港聯絡地址證明(如使用其他居港人士地址,須同時提交相關使用香港地址授權書和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使用公司地址,須同時提交相關的有效公司商業登記) (港方所需文件, 樣本)
- 各駕駛員的在職證明文件(此文件需由公司行政管理機關人員簽署及公司蓋章)
- 公司負責人授權代表辦理「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申請之授權書 (由公司行政管理機關人員簽名及公司蓋章)(適用於公司授權代表提交網上申請)(樣本)
購買香港保險須知
港方在審批澳門常規配額申請時,相關車輛之香港保險須已生效。
按照現時進度,港方一般需約 30 個工作天(一個半月)進行審批。謹請申請人綜合考慮提交文件情況、倘需之驗車安排、以及上述審批時間,與保險公司商定合適的香港保險生效日期。
〈第三階段〉網上核實「電子聯絡方式」及網上支付香港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按照港方要求)
已提交申請文件的申請人:須提供及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根據香港運輸署核實「電子聯絡方式」之規定,提交“國際通行許可證(ICP)申請書”所填報的香港流動電話或電郵須作核實。
- 請登入香港運輸署指定網上平台(https://econtact1.td.gov.hk/vansweb/EContactMeansVer?lang=zh)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 已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有效期為三個月,逾期需重新辦理核實手續。倘香港流動電話或電郵未獲核實或失效,港方將不會審核有關申請。
網上支付香港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香港運輸署於審核有關申請後,將電郵通知申請人進行網上付款,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的申請費用為港元744元,敬請留意港方電郵和本局短訊通知,於付款期限內按步驟完成支付,避免未能在許可證生效前領取牌證。倘未能在付款限期屆滿前完成付款,須通知香港運輸署重啟網上付款連結。詳情及操作可查看
「網上支付香港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費用」的辦理流程參考指引
。
〈第四階段〉領取牌證
經交通事務局、珠海市公安機關及香港運輸署進一步審核,澳門海關將短訊通知獲配額人前往完成辦理「車輛邊境通行證」和「車輛通關電子標籤」(RFID)申請及領取由香港運輸署發出的有效「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 和「國際通行許可證」(ICP)(請按信息提示上的指示,自行訂製車牌並安裝)
有關赴港澳門私家車展示「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國際通行許可證」及香港車輛登記號碼字牌的指引,請參閱附件1及 附件2。
收到「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和「國際通行許可證」(ICP)後,須網上下載及列印「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及「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
按此進入「珠海交警互聯服務平台」,登入,請參閱 附圖。
查詢配額有效期: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14245760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 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 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澳門海關
地址: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澳門海關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電話:(853) 2855 5090
網址:https://www.customs.gov.mo/cn/customs3.html#customs3_3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香港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
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0樓1032室
電話:(852) 2852 4687
網址:https://www.td.gov.hk/tc/home/index.html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4時45分(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私家車五年期常規配額
參與抽籤:澳門元500元
發給配額:澳門元1,500元
香港牌證費用:港元744元
付款方式
審批所需時間
一天內完成(以提交表格日起計)
配額生效日期:由港方按其審批需時及牌證處理量而訂出
注意事項
- 配額有效期五年,但請留意內地報備及香港牌證的到期日,提早作續期準備https://www.dsat.gov.mo/hzmb/car_cross_hz_flow.aspx。
- 根據香港運輸署就牌證的簽發推出之新措施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延長「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的有效期,而對於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之有效期為配額到期日或不超過60個月、以較短者為準;「國際通行許可證」(ICP)的有效期為配額到期日或不超過12個月、以較短者為準。配額持有人須注意相關牌證之有效期並須提前自行到香港運輸署辦理續期申請,請在牌證有效期內出入境及在香港道路上行駛。
- 申請以電腦抽籤方式按先後排序,並在交通事務局網站上公佈結果。
- 每一配額均可配備不多於三名指定駕駛員,指定駕駛員須持有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及由澳門當局發出的證明其具相關駕駛資格的澳門駕駛執照或特別駕駛許可證。公司配額指定駕駛員必須為公司的持有人或其屬下員工,並須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如: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或由公司負責人簽名及公司蓋章的員工在職證明文件等);個人配額申請人必須為指定駕駛員,但年齡達70歲或以上之申請人可無需作為指定駕駛員。
- 倘申請人擬指定的車輛已經是“預約使用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的指定車輛,申請人必須以“預約使用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所指定的全部駕駛員作為配額駕駛員,以配合內地有關指定駕駛員備案所需。申請人可視乎實際需要,預先按「澳門私家車預約使用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的登記及應遵事宜」的相關規定,為變更指定駕駛員而重新辦理登記申請綁定等手續。
- 獲分發配額後,如配額持有人需更換配額車輛、車輛註冊號碼或配額駕駛員,交通事務局將逐項收費,每項澳門元1,000元。
- 屬總排序名單中公司配額數量範圍內的公司自總排序名單公佈日起至配額有效期屆滿之日止,而替補公司自替補名單公佈日起至配額有效期屆滿之日止,該等公司不可一次或多次累計移轉該公司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否則,自動喪失配額申請的資格或已獲分發的配額自動失效,但因繼承而作出移轉的情況則不在此限。
- 如已經申請更換配額車輛、更換配額車輛的註冊號碼,或配額車輛的車輛註冊已被取消,配額持有人必須在上述行為生效日起計180日內在交通事務局完成辦理重新指定配額車輛的手續,否則配額自動失效。
- 如配額車輛所有權人出現變更,且該變更導致配額持有人非為配額車輛所有權人,配額車輛的往來港澳的相關牌證即時失效,且自動中止配額的效力,配額持有人如未能在上述所有權變更生效日起計180日內在交通事務局完成辦理更換並重新指定配額車輛,相關配額自動失效。
- 配額車輛須為配額持有人在澳門註冊登記為私人用途的輕型客車,而為符合香港的法例要求,由首次登記日期起計車齡達六年或以上的車輛必須在辦理「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國際通行許可證」前於澳門通過檢驗;配額持有人亦必須確保配額車輛於行駛港珠澳大橋時持有三地有效車輛強制保險。
- 配額車輛和其指定駕駛員須遵守港澳相關法例規定。此外,由於大橋主橋屬於內地司法管轄區,配額車輛及駕駛員在大橋主橋行駛時,須遵守內地法例及內地對來往港澳但不入境珠海車輛的規定。
- 具備有效配額、香港運輸署發出的有效「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和「國際通行許可證」(ICP)、澳門海關發出的有效「車輛邊境通行證」和「車輛通關電子標籤」(RFID),以及內地發出的有效「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和「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及三地有效保險的配額車輛,可行駛港珠澳大橋往來港澳兩地,任何人或公司須自行對因其自身、內地或香港的原因導致其配額車輛未能經港珠澳大橋往來港澳兩地的情況及有關後果負責。
- 在領取由香港運輸署發出的有效「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和「國際通行許可證」(ICP)前,須先完成辦理澳門海關的「車輛邊境通行證」和「車輛通關電子標籤」(RFID)申請。
- 配額持有人、指定駕駛員或配額車輛如違反申領配額及港澳有關牌證的條款,其有關配額或牌證可被取消,其配額或牌證申請亦將不予受理。如配額、牌證或入境資格被取消,相應的配額及牌證亦可被取消。
- 如申請人、配額持有人或配額車輛已被拒絶入境內地或香港,自動喪失配額申請的資格、已獲分發的配額及其相關牌證自動失效。
- 如發現配額車輛在未有遵循“澳車北上”的預約規則下進入內地,首次違反,該車輛相應的配額可被中止效力一個月,續後的每次違反,該車輛相應的配額可被中止效力三個月。
- 一經證實配額持有人同時持有私家車往來港澳的澳門配額及香港配額,除獲發的所有澳門配額可取消外,尚在處理的配額申請可被駁回,其日後的配額及牌證申請亦將不予受理。
- 如發現配額持有人或指定駕駛員曾利用配額車輛進行走私、運送他人偷越邊境、非法營運(包括“白牌車”)、違規攜帶禁止或限制進出境物品、未申報應實施檢驗檢疫的行李或貨物等違法活動,該車輛相應的配額可被取消,而自查實確認之日起計三年內,配額持有人及行為人的配額及牌證申請亦將不予受理。
- 如發現配額持有人曾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港澳跨境私家車牌證,其配額可被取消,而自查實確認之日起計三年內,其配額及牌證申請將不予受理。
- 申請人及配額持有人所填寫及提交的一切資料均須屬實,並無虛訛,否則其申請將不予受理或其配額可被取消,且可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自查實確認之日起計三年內,其提出的配額申請將不予受理。
- 如配額車輛無正當理由逾期離港或無法離港,自離港或查實確認之日起計三年內,配額持有人及行為人的配額及牌證申請將不予受理。
- 如發現配額車輛曾超出通行區、通行條件或並非由配額駕駛員駕駛,自查實確認之日起計一年內,配額持有人及行為人的配額及牌證申請將不予受理。
- 經澳門海關張貼在配額車輛的「車輛通關電子標籤」(RFID),在配額有效期間不得任意移除,違反者將可被視作超出通行條件處理。
- 申請人、配額持有人及配額駕駛員有責任查閱交通事務局網站「港珠澳大橋交通資訊」專頁(https://www.dsat.gov.mo/hzmb/car_cross.aspx)的資訊,以及主動留意交通事務局透過不同渠道或方式發佈的相關消息,確保有關申請、配額持有人、配額車輛及配額駕駛員符合有關公告內容的規定。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一戶通”、“商社通”、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查詢及提供意見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 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 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意見欄:
www.dsat.gov.mo/dsat/suggestion.aspx
版本:23/0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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