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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排序於個人配額首2000位或公司配額首500位之申請人是否可退回抽籤費?
答:費用不予退還。
- 可否親臨提交意向申請表?
答:不可以。
- 已持有配額人士可否再次提交申請?
答:申請將不予受理。
- 個人配額有甚麼申請條件?
答:申請人必須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及駕駛人必須持有澳門當局發出的證明其具相關駕駛資格的澳門駕駛執照或特別駕駛許可證,但年齡達70歲或以上之申請人可無須作為指定駕駛員。
- 70 歲或以上但沒有澳門駕駛執照澳門居民,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答:70歲或以上但沒有澳門駕駛執照之澳門居民可以申請成為配額之持有人,如作為配額車輛之駕駛者則必須持有合資格的澳門駕駛執照及內地駕駛執照。
- 公司配額有甚麼申請條件?
答:申請人必須為澳門註冊公司,須提供由法務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包括公司配額申請人須持有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個人企業主)的登記或法人商業企業主的登記;及由財政局發出的M8格式 (新成立公司請提交M1格式)。
- 公司配額有沒有規定成立日期?
答:沒有。
- 社團能否申請?
答:不能,請參閱問題6之回覆。
- 申請人可否同時作為其他配額車輛的駕駛員?
答:沒有限制。
- 車輛所有人是聯名可否申請?
答:可以,但需提交由非申請配額之車輛所有人簽署之聲明書。
- 配額因辦理「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時,須提交支票或匯票,應如何選擇?
答:有效期為12個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費用為港幣540元,香港運輸署可接受市民提交由澳門銀行發出的滙票或香港銀行發出的支票/本票;須注意,香港運輸署接受澳門銀行發出的滙票,每間澳門銀行均有對應之香港收款銀行,對應之有效期由半年至一年不等,(據香港運輸署消息,例如澳門中國銀行的匯票,倘承兌銀行為香港中國銀行,則為一年有效期,其他多為半年期。)而匯票只接受實體票,不接受電子票,銀行或會收取相應的手續費用;另外,香港銀行發出的支票有效期為半年;無論匯票或支票,倘審批期超過支票的有效期,香港運輸署須要求市民重交票據,市民收到本局通知後,可將票據交予本局代交或直接交予香港運輸署。
- 車輛在什麼情況下需要驗車?驗車後是否要再通知本局已完成驗車?
答:根據香港運輸署規定,澳門註冊登記為私人用途的輕型客車,由首次登記日起計車齡達六年或以上的車輛必須於澳門通過檢驗。關於網上預約驗車可詳見見https://vb.dsat.gov.mo/vb/onlinebooking/index?locale=zh_TW。
若該年有強制檢驗,可申請提前年檢,驗車合格後不需通知本局。
- 可於哪裡購買三地的車輛保險?
答: 有關三地(澳門、香港、內地)的車輛保險可於本澳提供車輛保險的機構購買,詳情可參考如下:http://www.mia-macau.com/index.php/hzmb/28
(上述連結內容僅供參考,並不限於相關機構亦不包括所有提供車輛保險的機構。)
- 車輛保險生效日期有沒有限制?
答: 請參閲“2024年度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專頁内的“購買香港保險須知”。
- 如車輛已有澳車北上或粵澳兩地牌資格之內地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交強險),配額申請是否亦可提交有關內地保險資料?
答:可以,但內地的牌證到期日與內地保險的到期日相同。
- 香港運輸署於2024年11月18日起實施核實「電子聯絡方式」之規定,在提交“國際通行許可證(ICP)申請書”所填報的香港流動電話或電郵須作核實,程序為何?如不遵循有何後果?
答:申請人須透過香港運輸署指定網上平台(https://econtact1.td.gov.hk/vansweb/EContactMeansVer?lang=zh )
核實香港流動電話或電郵,以在未來接收香港警務處和香港運輸署的電子訊息。倘香港流動電話或電郵未獲核實,港方將不會審核相關申請。詳情請參閱本局專頁
(https://www.dsat.gov.mo/hzmb/car_cross_2024.aspx#apply_process)
或可致電香港運輸署852-28524687查詢。
- 核實「電子聯絡方式」時,有何注意事項?
答:在核實電子聯絡方式時,申請人應認真核對輸入的資料,如填寫的資料不全或錯誤,香港運輸署會未能審批通過申請。申請人須盡快補正核實,否則會造成之前提交之資料文件過期須要重新補交。特別注意,核實「電子聯絡方式」時填寫的資料均須對應香港表格之簽署人資料,例如:
1) 個人配額:配額持有人之資料(包括姓名、澳門身份證編號);
2) 公司配額:簽署香港申請表格之負責人資料(包括姓名、澳門身份證編號,如使用護照或香港身份證編號,亦應注意揀選身份證文件之類型)。
- 核實「電子聯絡方式」後,會收到確認通知嗎?如申請人忘記是否已經完成,再核實可以嗎?
答:
港方有關系統並沒有覆查「電子聯絡方式」紀錄的功能,申請人在香港運輸署網上平台提交核實「電子聯絡方式」後,會顯示「確認收據」的頁面,過程一般只需數分鐘,「確認收據」會列明有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核實記錄的有效期限和參考編號。申請人可透過截圖或打印,以保留「確認收據」資料。如申請人忘記有否核實「電子聯絡方式」,可隨時到該網上平台以一次性密碼重新核實。
- 申請人長期未補交文件或未完成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申請會如何處理?
答:如申請資料齊備,交通事務局會將申請表格及其他文件寄送至香港運輸署,倘在香港審批之過程中,發現部分資料不齊備或未完成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等,香港運輸署或交通事務局會通知申請人進行補正/提交,若未有完成補正/提交,香港運輸署將無法審批通過該申請。如自通知起計已屆滿三個月但補正/提交的進展仍未如理想,例如申請人完全沒有回應,香港運輸署會把申請退回交通事務局,倘屆滿六個月後有關情況仍維持,交通事務局將開展取消有關配額程序。
- 如果申請人想更改香港聯絡電話、香港聯絡地址或電子聯絡方式,應如何辦理?易通行方面,需另行辦理更新嗎?
答:
1. 如更改香港聯絡電話或香港聯絡地址,須填寫香港運輸署表格“國際通行許可證更改聯絡方式通知書”(TD54C)並提交至香港運輸署(下載表格之位置:https://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5118/TD54C_r5.pdf )。如更新香港聯絡地址,一般而言,香港運輸署會要求提供最近三個月的香港聯絡地址證明影印本(如使用其他居港人士或公司地址,須同時提交相關使用地址證明授權書正本、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或公司商業登記影印本);
2. 如更新電子聯絡方式,必須於遞交申請前三個月內經香港運輸署網頁完成核實手續(https://econtact1.td.gov.hk/vansweb/EContactMeansVer?lang=zh),經審視後,香港運輸署會定期更新相關聯絡資料至易通行。
- 配額獲三地審批後,市民如何獲得通知?配額車輛是否可立即經港珠澳大橋過關前往香港?
答:澳門海關會以電話短訊通知申請人可領取由香港運輸署發出的有效「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RP)和「國際通行許可證」(ICP),同時須辦理澳門海關的「車輛邊境通行證」和「車輛通關電子標籤」(RFID)申請,當完成上述內容後,須自行訂製車牌並安裝,有關赴港澳門私家車展示「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國際通行許可證」及香港車輛登記號碼字牌的指引,請參閱https://www.dsat.gov.mo/pdf/CRP_ICP_VPlate_374E_CN.pdf。
- 配額駕駛員可否在香港境內駕駛?
答:持澳門駕駛執照可在最近入境到香港之日起計 12 個月內在香港駕駛,如超過需向香港政府申請免試簽發正式香港駕駛執照。
- 車輛到達香港後可否由其他持香港駕照的人士(非指定駕駛員)駕駛?
答:不能。
- 配額車及駕駛員可否經港珠澳大橋入境內地?
答:不可以。
- 可否轉移已獲發之配額?
答:不可以。且如車輛在配額有效期內轉名,配額將會被取消。
- 配額獲批後,有效期為何?如何辦理內地和香港之牌證續期?
答:有效期為三年之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持有人,每年仍需辦理內地和香港牌證續期。相關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可詳見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2021/ps-2021c/。
- 香港牌證即將到期,最快可於何時申請續期?能否緊接上一個牌證到期日?
答:車齡為6年以下的配額車輛,最快可於到期前一個月內申請香港牌證續期,另外,根據香港相關法例規定,「國際通行許可證」(ICP)的有效期不得超過12個月,按目前安排,香港運輸署未能在原有許可證到期後的第二天接續簽發許可證,一般須相隔數日;車齡等於或大於為6年的配額車輛,須先在本局完成驗車後才可辦理香港牌證續期。
- 在辦理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內地報備續期時,因車輛存在未處理之違法記錄而導致內地報備不獲通過,應如何查詢及處理?
答:可致電珠海交警熱線0086-756-12123(接通後按5再按1)聯絡人工客服諮詢有關情況,或登入珠海交警互聯服務系統(http://bridge.zhjj.org.cn:9080/)網站查看審核不獲通過原因[選取“港珠澳大橋-信息查詢”,在“牌證許可查詢”頁面輸入相關車輛的港澳車牌號碼(車牌必須有“-”,例如MA-XX-XX)、車架號(即車身編號)後四位及驗證碼後,點擊“確定”]。倘審核不獲通過的原因是由於車輛存在未處理的違法記錄,需由任一備案駕駛員帶同澳門居民身份證及內地駕照(倘有)親身前往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交警大隊處理違法個案。在完成處理車輛所有違法個案後,應透過電郵(info@dsat.gov.mo)或電話(交通事務專線+853 8866 6363)通知本局,以便本局繼續跟進有關報備續期程序。
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交警大隊
電話:0086-756-8644258
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號3號樓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
- 已確認及提交車輛及駕駛員資料後可否更換車輛及駕駛員?
答:請完成整個申請程序 (到海關貼標籤及領取牌證)後,再申請更換車輛及駕駛員。
- 如配額獲批後,需要更換車輛及駕駛員,應如何辦理?
答:有關更換車輛或車輛註冊號碼之手續,可詳見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2021/ps-2021d/。
有關更換駕駛員之手續,可詳見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2021/ps-2021e/。
- 申請人如何查詢辦理服務流程?
答:申請人可於http://www.dsat.gov.mo/web_sp_status/services_status.aspx查詢辦理服務流程。
- 有哪些過橋費用的支付方式?
答:港珠澳大橋收費站支持內地國標ETC、香港快易通ETC收費方式和現金(人民幣)、銀行卡、內地微信、內地支付寶等多元支付方式。
- 有關2024年度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的最後一批(第八輪)續發及替補中籤者(個人配額800個及公司配額190個,共990個配額)何時才可提交申請文件?(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7月22日)
答:由於香港運輸署現仍在審批2024年度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第五輪及第六輪的續發及替補申請(有關申請分別為於2024年9月及10月起提交文件),為免積壓申請個案,港方要求待其完成早前申請後方接續寄送新申請文件,故調整了最後一批(第八輪)中籤者提交申請文件之流程。經港澳雙方部門多次協商,香港運輸署已安排調配人手,自2024年6月起把每月處理澳門配額新申請的數量由原本300宗提升至400宗,港方亦正研究系統優化,在新系統啟用後,預計處理量可進一步提升至每月500宗。
港澳雙方將持續優化相關審批流程,按現時港方處理量,預計2024年度最後一批(第八輪)續發及替補的配額可提交文件日期將不早於2025年第三季,申請人請留意交通事務局網頁最新資訊及手機短訊,並在收到局方相關通知後才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
- 本局於2025年7月9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政府公報刊登《二零一八年度及二零一九年度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續期申請》公告,當中說明無須維持取得配額時與香港關連的資格,對象為何?還有什麼事項需要注意?
答:是次續期對象僅為2018年度及2019年度個人配額及公司配額之持有人,在配額續期生效日起計,無須維持取得配額時與香港關連的資格,意思即個人配額持有人無須在香港從事受薪工作、或在香港開設公司、或在香港持有房屋/商舖/土地等自置物業;以及公司配額持有人無須持有香港子公司超過百分之五十股份、或在澳門及香港註冊的公司、或與另一間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為關連公司。
然而,公司配額持有人須遵守是次續期公告內應遵事項第3點的規定,配額有效期內,有關澳門公司不可一次或多次累計移轉該公司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否則,將取消有關配額,但因繼承而作出移轉的情況則不在此限。交通事務局會以不定期方式審查公司配額的公司資本情況,於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理。
更新日期:2025年 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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