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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有責任留意車輛年度檢驗安排

日期 : 05-04-2024

汽車、重型摩托車、輕型摩托車、掛車、半掛車及工業機器車均須接受強制性定期檢驗(一般汽車及重型摩托車為自註冊滿8年後每年一次、輕型摩托車為自註冊滿5年後接受一次,並自註冊滿8年後每年一次,而現行《道路交通規章》亦規定包括貨車、重型汽車及商用車輛等自註冊後每年一次)。車輛所有人有責任了解驗車期及按期送檢。

交通事務局每年10月公佈下一年度的車輛年檢日期,市民可透過一戶通、局方網站或登記接收短訊通知服務等方式,查詢車輛的年檢日期,並透過網上方式預約於驗車期內進行檢驗。對於缺席年檢之車輛,局方會透過刊登中、葡文報章,及於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外的佈告欄和網頁上作公示,通知車輛所有人須於公示刊登日起計一個月內將車輛送檢,如車輛再次缺席上述另訂的檢驗日期,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局方將自該日期起計六個月後取消有關車輛註冊。而於車輛被取消註冊前,車輛所有人仍可申請逾期檢驗,並須繳付逾期檢驗費用。

需留意,除提前公佈車輛年檢日期,及透過法定公示方式通知缺席年檢之車輛,局方亦會向已登記“接收短訊通知綜合登記服務”之車輛所有人透過SMS短訊作出車輛年檢及缺席送檢之善意提醒,呼籲未作相關登記的車主,儘快網上登記(登記網址),以接收驗車等相關提示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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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交通事務局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