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車輛尾氣排放測量標準與內地及香港要求一致
日期 : 04-06-2024
對於有意見關注本澳的車輛尾氣排放測量標準和方式,交通事務局指出,現時局方車輛查驗員為車輛進行尾氣排放測量時,是按照法規要求操作,該測量方法亦與現行國家標準GB 18285-2018《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及香港運輸署驗車中心要求一致。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自2016年投入服務以來運作順暢,並持續配合《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之相關規定,對在用車輛進行尾氣排放測量,以確保車輛尾氣排放符合環保標準,從而改善道路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
其中,對於汽油汽車,在進行尾氣測量時須先將發動機加速至70%額定轉速(一般約3,500轉)以預熱發動機,然後進行高怠速測量(發動機維持約2,500轉),再進行低怠速測量(油門處於完全鬆開位置)。上述測量方法及標準亦一直張貼於汽車檢驗中心每一尾氣檢驗工位之中,並按相關法規更新而適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