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關於特別制度的註冊號牌續期事宜
日期 : 23-02-2010
通 告
關於特別制度的註冊號牌續期事宜
茲通知,特別制度的註冊號牌(ES號牌)續期應於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辦公時間內,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二樓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並須按二○○八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刊登之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價金表》繳付既定的費用。
副局長
鄧惠蓮
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