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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交通事務局購買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系統

日期 : 07-03-2012

為交通事務局購買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系統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為交通事務局購買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2. 進行招標程序之部門:交通事務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承投標的:為交通事務局購買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系統。
  5. 標書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天,由公開開標程序完成後起計。
  6.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陸拾萬圓正(MOP$600,000.00),以現金存款、銀行本票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 交通事務局。
  7. 確定保證金:判予總額的百分之五。
  8. 底價:投標總價格上限為澳門幣叁仟萬圓正(MOP$30,000,000.00)。
  9. 解釋會:有意者可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出席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多功能廳舉辦之解釋會。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地點: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正。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多功能廳。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於對其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2. 查閱卷宗及取得卷宗副本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價格:
    查閱卷宗之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取得卷宗副本之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
    日期: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
    時間:辦公時間內 (9:00至13:00及14:30至17:30)
    卷宗副本每份價格:澳門幣貳佰圓整(MOP$200.00)
  13. 評審標準及其所佔百分比:
    (a)    方案計劃:55%
    (b)    價格:25%
    (c)    實力背景及相關項目的經驗:15%
    (d)    交付期:5%
  14. 附加說明文件: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時限為止,投標人可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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