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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河底隧道提供管理及維修保養服務

日期 : 21-06-2017

公告 

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河底隧道提供管理及維修保養服務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交通事務局。
  3. 招標名稱: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河底隧道提供管理及維修保養服務。
  4. 標的: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河底隧道提供管理及維修保養服務。
  5. 提供服務的地點: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河底隧道。
  6. 提供服務期限:2 (貮)年。
  7.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延期。
  8. 臨時擔保:$5,000,000.00(澳門元伍佰萬圓正),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9. 確定擔保:為擔保合同之履行,獲判給者須提供金額為獲判給總價金的20%(百分之二十)作為確定擔保,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0. 投標者的資格:
    1)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並從事“橋樑或隧道的管理及維護”業務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從事上款所述業務的公司;
    3)  如投標者是合作經營或公司集團,其組成的實體的經營事業項目均應包括但不限於“橋樑或隧道的管理及維護”。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五時。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五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27條所預見的效力,投標者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其所提交的投標書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查閱案卷地點: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取得案卷副本地點: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3字樓或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每份為$300.00(澳門元叁佰圓正)。
  14. 評標標準:
    第一階段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作經驗:30% (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或以外地區同類型管理及保養工作之經驗)。
    管理小組人員之學歷及經驗:20 %。
    工作計劃:40%。
    廉潔誠信:5%。
    非法勞工、過職或過界勞工或欠薪的記錄:5%。
    第一階段選取最多三個得分不少於60分的較優投標者作為候選人,進入第二階段綜合評分。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刊登作澄清及補充說明文件的公告之日起至公開開標之日期及時刻止,投標者可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瞭解有否上述附加說明文件。

 

2017年6月15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  長
林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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