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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傳媒查詢:有關電召的士申請延遲營運之情況

日期 : 23-10-2020

      就有傳媒關注「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電召公司")申請100部特別的士延遲營運的情況,現說明如下:

 

      按2019年繕立的《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電召公司"須在合同訂定的營運起始日,即2019年12月1日起經營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當中首批100部特別的士已按期投入營運,餘下100部特別的士則原定於2020年12月1日前投入服務。

 

      而按照上述合同規定,承批人可因應社會需求情況於營運起始日起計第6至第9個月內向監察實體申請延遲初檢,但延遲期限不得超出營運起始日起計三年(即2022年11月30日止)。

 

      交通事務局於2020年4月接獲“電召公司”來函,指出由於其餘下100部車輛之生產地為日本,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蔓延影響,供應商無法預估生產及交貨時間,因此申請該批特別的士由原定2020年12月1日投入服務延遲至2021年8月1日。考慮到確實存在客觀因素影響,且相關申請未有超出可延遲之營運期限,故已按照合同條款予以批准。

 

      局方暫未收到“電召公司”提出加價申請。今年暫共接獲69宗涉及特別的士之投訴或查詢個案,其中有8宗已展開行政程序。

 

      另一方面,關於減輕新型冠狀病毒對各行業負面影響的臨時優惠措施中,已提出向的士駕駛員退還於2020年度已繳付之特定行政費用、所有具有效期之的士准照或執照的有效期延長六個月、現有的士車輛使用年期延長半年等。局方會繼續關注的士行業經營狀況,並與業界保持溝通,分析及研究業界提出的訴求。

 

     關於的士安裝車載機之情況,可瀏覽:http://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A4328AB6B91E369A1C4470397EEC99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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