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須預先透過電話、網頁或手機APP即時召喚或預約特的服務
日期 : 2021-03-02
交通事務局提醒乘客,如欲使用特別的士服務必須預先透過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俗稱:特的公司)之的士服務中心作出即時召喚或預約,該中心負責管理電話專線、網頁及手機應用程式的所有用車需求,並分派特的提供指定服務。乘客不應以揚手截車的方式即時召喚特別的士。
特別的士合同規定,特的公司僅可透過上述的士服務中心為乘客提供特別的士服務。未經的士服務中心派車而接載乘客之特別的士,特的公司將就每宗個案被科處罰款10,000澳門元。
如乘客欲透過電話即時召喚特別的士服務,流程如下:
(一) 乘客致電特的公司之的士服務中心,並提供上車地點、聯絡電話及倘有的指定車型;
(二) 的士服務中心進行配車安排,安排最早可供服務之的士提供服務;
(三) 的士服務中心通知乘客上車資料,即上車地點、上車時間及的士車牌號碼(或的士代號);
(四) 如乘客不同意召喚安排,可取消召喚,或重新提供資料並重覆上述第(二)項及第(三)項的步驟;
(五) 如乘客同意召喚安排,視作確認上述第(三)項的上車資料;
(六) 特的公司指派特別的士於約定上車時間抵達乘客上車地點,為乘客提供的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