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運輸署11月18日實施核實“電子聯絡方式”新規定 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須陸續配合相關要求
港珠澳大橋交通資訊專頁增設港方電子聯絡方式相關指引、注意事項及表格
日期 : 14-11-2024
按照香港運輸署於本年11月18日起實施之新規定,向該署申請牌證或續牌時,須提供和核實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以便接收香港警務處和運輸署的電子訊息。涵蓋範圍包括國際通行許可證,即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個人和公司)之申請亦須遵守港方相關新規定。
除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之新申請外,對於涉及更換車輛或更換車輛註冊號碼、每年需進行的香港牌證續期之申請,亦須按上述規定進行核實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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