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駕駛執照及駕駛考試
6.1 第67/84/M號法令(特別駕駛執照),調整在本澳行使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司機情況
6.2 前市政廳通告,第20/98/M號批示,訂定進行輕型及重型摩托車實習考試的標準
6.3 第222/98/M號訓令,核准《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
6.4 前市政廳通告,1998年9月24日,《駕駛考試提前及延期規章》
6.5 第27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道路交通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所指識別標誌(摩托車"P"牌)
6.6 第27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特別駕駛許可),訂定為申請《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第一款(四)項所指的特別駕駛考試
6.7 第38/2007號行政命令,核准駕駛執照新式樣為取代載於第104/2005號行政命令附件的式樣
6.8 第1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交通事務局使用表格的式樣
6.9 第5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新國際駕駛執照式樣
6.10 第1/2016號行政法規《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使用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