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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留用車位及車輛識別證

因應本澳殘疾人士對泊車位之需要,本局將考慮有關道路設施條件,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為殘疾人士劃設泊車位。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人士,可向本局遞交所需之申請文件申請殘疾人士留用車位及車輛識別證,無需繳付任何手續費用。

  1. 殘疾人士留用車位及車輛識別證申請書(006/DGT
  2. 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出示)及影印本
  3. 澳門駕駛執照正本(出示)及影印本(附有條件限制)註1
  4. 車輛登記摺正本(出示)及影印本(適合殘疾人士使用)註2
  5. 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正本(出示)及影印本(適用於汽車,且車輛所有人須為申請人)
  6. 殘疾評估登記證正本(出示)及影印本(含肢體殘疾類別)
  7. 住址證明影印本(最近三個月)
  8. 工作證明正本(註明在職工作時間及地址)

註1:如需辦理澳門駕駛執照資料更改請查閱:澳門駕駛執照-更換
註2:如需辦理車輛更改/改裝請查閱:更改座位或建造、改裝車輛車廂-申請車輛特徵更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