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別制度的註冊號牌續期事宜
日期 : 28-02-2014
通 告
茲通知,特別制度的註冊號牌(ES號牌)續期應於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辦公時間內,在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並須按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刊登之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繳付既定的費用。
局長
汪雲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