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駕駛教練員培訓課程
日期 : 01-11-2022
駕駛教練員培訓課程
招生通告
交通事務局將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開辦以廣東話授課之“駕駛教練員培訓課程(中文班)”,學額30名,有意投身駕駛教練員行業之人士,可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期間透過預約方式到本局馬交石服務專區按報名章程遞交報名申請。
(報名章程)
- 課程期間及課時
-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有關日期可能受天氣或其他因素影響而作出更改);
- 上課時間為19:00至21:00(星期一至五)。
- 授課語言
廣東話
- 招生名額
30人
- 課程費用
獲錄取之投考人須按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六條第一款繳交教練員培訓課程的學費澳門元800元。
- 報名日期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
- 報讀資格
- 投考人士必須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及持有澳門駕駛執照至少兩年;
- 投考人必須具備小學畢業或以上學歷;
- 操流利廣東話;
- 投考人不處於現行《道路交通規章》第九十七條規定之任一項無能力之情況;
- 本局可要求投考人士補交所需資料以作為甄選之用。
- 報名方法
- 投考人必須透過本局網上預約系統(https://www.dsat.gov.mo/dsatbooking)預約到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報名手續,並須憑預約確定短訊或電郵到本局辦理報名手續(一個預約名額只可提交一份報名表);
- 必須遞交之文件︰
- 駕駛教練員培訓課程報名表(表格可於本局網頁下載);
- 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須出示正本供核對);
- 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供核對)。
- 甄選名單
- 如投考人數目超過課程所定名額,將以第222/98/M號訓令《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五款之規定進行甄選;
- 投考人甄選名單將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在本局馬交石服務專區張貼及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 錄取通知
- 本局將在甄選名單公佈後以短訊及電話通知獲錄取之正選投考人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至一月二十日親臨本局辦理確定入讀的註冊手續,繳費及遞交以下文件以辦理入讀培訓課程之註冊手續:
- 由身份證明局發出之【刑事紀錄證明書】(註:申請駕駛學校教練員准照用途),以證明符合現行《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第廿二條第一款a)項所規定之要件;
- 由衛生局發出之【車輛駕駛員體格及健康證明書】,以證明符合《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第廿二條第一款e)項所規定之要件,此文件應於辦理課程註冊手續之日前六個月內發出。
- 獲錄取之正選投考人未有按第1點要求在指定期間內提交所需文件及繳納學費、因故棄權或被取消資格者,則按上述甄選後補名單依序遞補,本局將透過短訊及電話通知後補投考人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七日繳費及遞交上述文件。
- 最後錄取之投考人名單將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在本局服務專區張貼及網頁內公佈。
- 注意事項
- 所有獲准入讀培訓課程之投考人必須準時上課,並應於每一節課簽到。如上課期間因任何原因遲到、早退或缺席,均視為曠課,倘曠課之時數累積達總課時之百分之十或以上,學員將被取消資格及著令退學,同時喪失已繳付之學費。
- 倘經後補名單遞補後,最後錄取之投考人不足30人,課程將如期開辦。
- 本局保留不開辦本課程之權利。
局 長
林衍新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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