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
EN
主選單
通告

第8 / DV / 2021 號通知 - 罰款

日期 : 28-04-2021

公告

第8 / DV / 2021 號通知 ― 罰款

按照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72條第1款及第2款的規定,鑒於無法透過公函或其他方式直接通知利害關係人,現作出公示通知。

經進行確保違法者行使辯護權的行政處罰程序,以及按照本局稽查處實況筆錄連同現場所拍相片及證人等證據,證實下述車輛所有人違反八月十二日第16/96/M號法律通過的《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第13條第5款規定:「使用及享用第一條所規定的任何車輛,而未繳付應繳稅款者,科處相當於稅款三倍的罰款。」

基於此,本人行使本局局長於2019年7月3日第04/DIR/2019號批示第三款(一)項所授予的權限,現向下述車輛所有人科處相當於稅款三倍的罰款。

另外,罰款的繳納不妨礙《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第13條第6款的規定,再次提示車輛所有人,尚須繳付所欠稅款、加收款額、車輛的移走及存放費用(上述規章第9條)。

車輛類別

註冊編號

實況筆錄編號

實況筆錄日期

處罰決定日期

罰款金額

輕型摩托車

CM-79325

02500/DF-AN/2020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12月11日

澳門元 1,050.00

重型摩托車

MH-94-45

02951/DF-AN/2020

2020年5月12日

2021年1月5日

澳門元 1,710.00

重型摩托車

MI-80-49

02463/DF-AN/2020

2020年4月27日

2021年1月5日

澳門元 1,710.00

重型摩托車

MJ-86-75

03613/DF-AN/2020

2020年6月9日

2021年1月5日

澳門元 1,710.00

同樣,根據上述批示所授予的權限,證實下述車輛所有人違反八月十二日第16/96/M號法律通過的《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第13條第1款的規定:「不根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張貼標誌者,科處相等於稅款五分之一的罰款。」,基於此,經進行確保違法者行使辯護權的行政處罰程序,現向下述車輛所有人科處相當於稅款五分之一的罰款。

車輛類別

註冊編號

實況筆錄編號

實況筆錄日期

處罰決定日期

罰款金額

輕型摩托車

CM-42755

01400/DF-AN/2020

2020年4月3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43111

02366/DF-AN/2020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54499

01934/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60734

02139/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61307

01688/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61776

02016/DF-AN/2020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66529

02164/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66705

02018/DF-AN/2020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69815

02123/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72157

02045/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73004

01895/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77729

01630/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83572

01586/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84786

02381/DF-AN/2020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12月23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85146

01805/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86033

01949/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輕型摩托車

CM-86640

01636/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0年12月18日

澳門元 70.00

重型摩托車

MC-20-00

02258/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F-24-54

01782/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G-56-26

02152/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H-25-27

01573/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1年1月14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H-26-20

01643/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4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H-35-14

01646/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4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H-88-05

02307/DF-AN/2020

2020年4月15日

2021年1月19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J-42-82

02137/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J-53-87

02290/DF-AN/2020

2020年4月15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J-58-35

02024/DF-AN/2020

2020年4月15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J-91-28

01665/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4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M-51-06

02291/DF-AN/2020

2020年4月15日

2021年1月19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N-11-81

02251/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O-32-29

02124/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O-93-13

02146/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9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P-45-38

01677/DF-AN/2020

2020年4月9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P-76-38

02047/DF-AN/2020

2020年4月8日

2021年1月15日

澳門元 114.00

重型摩托車

MR-67-05

04301/DF-AN/2020

2020年7月21日

2021年1月19日

澳門元 114.00

根據上述規章第15條第1款的規定,上述車輛所有人應自本通知刊登翌日起十日內,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納罰款,否則將進行強制徵收。

根據上述規章第22條第2款a)項的規定,上述車輛所有人可自本通知刊登翌日起十五日內向本人提出聲明異議,及/或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153條及第155條第1款的規定,在三十日內向本局局長提起必要訴願。上述兩項申訴可向本局服務專區提交資料辦理。

另外,除無效行為外,僅在提起必要訴願後方可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如需查閱卷宗,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大樓8樓。                                                                                                                                                                                                                                                           

交通事務局

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

李頴康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