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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1月1日生效

日期 : 31-12-2016

      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第525/2016號批示,核准新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下簡稱“價金表"),取替現行的價金表,並由2017年1月1日起生效。是次修訂除對有關價金表的行文作出調整外,還涉及多項收費調整,包括:牌照收費、車輛檢驗、駕駛考試、移走及存放車輛收費等,基於有關收費已十多年沒有調整,與市場形成很大差距,且配合以經濟手段控制車輛增長及引導車輛合理使用的目標方向,故調整幅度較大,由50%至1233%不等,當中以移走車輛費用的調整幅度最多。

 

移走車輛費用增幅最高防範違泊及廢置車輛

 

      是次調整的服務涉及多個方面,包括:的士准照及執照的續期和移轉費用,其中,為遏抑的士執照的投機炒賣,的士執照之轉移費用會由原來的2,000元增加至20,000元。而各項牌照費用、駕駛考試、教練員培訓及准照續期;購置經挑選的普通號碼、特別號碼及個人專有註冊的車牌號碼費用;各類車輛檢驗、特別檢驗及重驗費用;移走車輛和存放車輛費用,以至輔助駕駛考試書冊費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幅;其中,移走車輛費用增幅最高,由400%至1,233%不等,主要考慮到有關費用自1998年起一直維持至今沒有變更,且大型車輛的移走成本較高,及為提升市民自覺處理廢置車輛,故調整幅度較大,調整後移走車輛費用由250元(腳踏車)至6,000元(重型汽車或特別車輛)不等,當中摩托車及輕型汽車的移走車輛費用亦會由原來的120元及300元大幅調整至750元及1,500元,以對佔用公共停車場及街道咪錶泊位之駕駛者加強阻嚇。另外,配合公共停車場泊車費用的調整,同時為促使被移走車輛的車主儘快領回車輛,避免佔用存車場空間,影響公共資源合理運用,存放車輛費用亦增加100%至500%不等,即調整後相關費用由每日20元(單車)至600元(重型汽車或特別車輛)不等。

 

      至於各類車輛檢驗費用的調整則參考了鄰近地區,如新加坡、台灣及香港的收費,以及體現檢驗程序現代化而實際付出之成本。相關服務費用的調整幅度由100%至900%不等,當中私人用途的輕型汽車及摩托車的定期檢驗會調整至500元和300元,特別檢驗則為2,000元及1,200元,此外新增了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附加費為400元。新“價金表"還新增了包括“駕駛學校執照逾期續期"及“駕駛學校執照的補發或更換"、簽發校長准照及其續期等收費項目,以彌補相關的行政費用開支。

 

修改普通車牌購買方式

 

      另外,為免市民通宵排隊輪候買牌和遏抑車牌的炒賣,除調升車輛註冊編號相關轉讓費用外,交通事務局亦把現時先到先得的購買車輛普通註冊編號的方式,調整為每日以投標價高者得的方式競投,以更合理地規範選購車輛普通註冊編號的程序,進一步保障選購車牌之公平性。詳情另作公佈。

 

       公眾如欲查閱新修訂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瀏覽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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